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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
关于收外汇,付款金额与报关金额不一致是否有影响?原因是客户要求少量在国内试装不用出口,这一部分报关时数据剔除了,但回款是按总金额付款。盼回复, 挺急的! 谢谢!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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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分局
管理员:
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八条“企业出口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和第二十二条“对于除本指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影响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一致性匹配的情况,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已电话回复留言人,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023-67677162。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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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外商投资备案表遗失了,可以查得到吗?能重新补办吗?怎么联系你们呢?能给个服务热线电话吗?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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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分局
管理员:
如外商投资企业遗失的由外汇局办理的业务登记凭证,外商投资企业可凭加盖公章的补打业务登记凭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赴企业注册地外汇局申请补打;如外商投资企业遗失的由银行办理的业务登记凭证,由办理银行负责补打。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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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先生:
请问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怎么办理登记?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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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分局
管理员: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相关规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023-67677162。
2025-08-13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3条,已处理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