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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汇发〔2017〕3号第一条规定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请问:一、汇发〔2026〕23号实施后,划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的借款人出口项下预期收汇额为基础的流动资金贷款是否可以结汇?二、划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的服务贸易出口背景流动资金贷款是否可以结汇?三、以上两种情况的流贷,借款人若购汇偿还,是否按照汇发〔2026〕23号第八条规定执行,借款人应优先以货物或服务出口收汇资金或自有外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其他外汇资金的,可购汇偿还,凭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手续。谢谢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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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26〕23号)第四条、第六条和第八条,国内外汇贷款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后,可按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有关规定办理结汇。除上述及其他允许结汇使用的情形外,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使用。同时,具有货物或服务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借款人应优先以货物或服务出口收汇资金或自有外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其他外汇资金的,可购汇偿还。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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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同一个客户在同一时间段分别办理外币现钞存款和取款业务,申报是分别报送,还是差额一笔报送。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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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第四条,涉外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但不包括外币现钞存取。因此,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无需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九十四条,银行办理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应录入个人系统管理。具体内容建议您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查询。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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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您好,本人计超,现就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的 6 个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业务向贵局咨询:
项目清单:
1. 瓦德 8000 座大学城项目
2. 泰贝萨大学城项目
3. 康斯坦丁 6000 套住房项目 AADL
4. 达尔肤 1500 套住房项目 AADL
5. 提济吴组 1000 套住房项目 AADL
6. 阿尔及尔军事学院项目
咨询事项:
1. 上述 6 个阿尔及利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已按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汇登记**;
2. 上述项目对应的驻阿尔及利亚经理部开立的境外银行账户,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境外账户备案;
3. 上述项目工程款跨境收支、资金汇回国内,是否符合现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政策。
本人曾作为上述项目外派工作人员,为核实项目外汇业务合规性提出咨询,恳请予以书面回复,感谢。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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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分局
管理员:
你咨询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不予公开。
2026-09-07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36条,已处理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