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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6-00038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2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就《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就《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包括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等据此,我分局修订《上海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现将修订稿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传真号码:021-58845729

2.电子邮箱:jcxm@sh.pbc.gov.cn;

3.邮寄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外汇管理一处(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70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424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6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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