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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5-00006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0
  • 名       称:
    上海再推高水平开放新政:“科汇通”试点 便利非企业科研资金跨境调拨
  • 文       号:
上海再推高水平开放新政:“科汇通”试点 便利非企业科研资金跨境调拨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决策部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印发实施《上海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上海汇发〔2025〕2号),便利上海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开办资金入境及使用,进一步鼓励外资在沪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管理规定,直接在银行办理。二是非企业科研机构外汇资本金账户按规定在其业务范围内结汇、划转和支付,并遵循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三是非企业科研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同时参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四是非企业科研机构以外汇开办资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开展股权投资,按要求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注册在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地区的,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五是银行为非企业科研机构办理“科汇通”试点业务,应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下一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持续加大对上海地区科研资金跨境调拨需求摸排,加大对辖内银行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积极推动“科汇通”试点政策落实落细落好,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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