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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2-0018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12-22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就《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就《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区域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上海市全辖,银行直接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登记试点区域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浦东新区。我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传真号码:021-58845958;

2.电子邮箱:zbxm@sh.pbc.gov.cn;

3.邮寄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请在信封上注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征求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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