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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0-00041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日期:
    2020-03-05
  • 名       称:
    金鹏辉:精准施策落实“30条意见”
  • 文       号:
金鹏辉:精准施策落实“30条意见”

214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30条意见)。在当前情况下,“30条意见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作为执行和操作层,肩负着具体落实“30条意见的重要任务,将按照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精心制定落实措施,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

“30条意见”体现了改革的系统集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30条意见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30条意见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三项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两方面提出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的7条意见;第三部分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优质金融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提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11条意见;第四部分从跨区域协作、金融配套服务、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三方面提出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10条意见;第五部分是2条支持保障措施。30条具体意见涵盖各个方面,是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有效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从地理区域来看,“30条意见涉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上海自贸区、上海市、长三角地区,逻辑主线非常清晰。

从产业体系来看,既支持临港新片区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也支持科创、金融科技、高端制造、三农、污染防治、小微、民营等企业,还有针对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的跨境业务便利措施。

从金融体系来看,“30条意见涵盖金融体系的各个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以及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支持的融资方式包括银行信贷、股权、债权,涉及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等。此外,还包括人民币利率期权等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法治环境等营商环境以及金融管理制度。

“30条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30条意见在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支持,在长三角地区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和普惠金融合作等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二是战略定位更高。与以往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着重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先行先试不同,本次“30条意见明确是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水平开放,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的同时,探索金融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支持,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以及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顶层设计和战略考虑更加深远。

三是操作性更强。党中央强调,改革方案要体现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把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统一起来。“30条意见中很多措施都有很强的操作性,充分体现了简便易行的原则。比如,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支持外资设立或控股的证券基金保险类机构在上海率先落地,编制长三角金融稳定指数,等等,这些工作都非常明确,相关单位立即可以操作。

全力推动“30条意见”落地实施

近年来,人民银行总行高度重视上海总部全国性职能建设,目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5个部门中已经有11个全部或部分履行全国性职能。2019年,总行明确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建设、金融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金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的专项任务交给上海总部。因此,在此次“30条意见的保障措施中,专门明确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监管能力的试点;二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研究推动在上海设立中国金融市场交易报告库;三是会同上海银保监局等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临港新片区五个重要目标定位和强化上海四大功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人民银行总行领导下,与相关单位一道,主动担当作为,创造性地抓好“30条意见的精准实施、精准落实。

“30条意见一经发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立即着手进行任务分工,逐条拟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当天即发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机构、上海市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在沪机构、长三角三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各单位全力配合推动相关工作并制定具体落实计划。目前,我们一方面正在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机构、上海市相关部门建立上海市级层面的落实推进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强化督查督办,推动“30条意见快速高质量落地;另一方面加强跟踪分析,定期向上级单位汇报进展情况,及时反映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实施的建议。

30条措施中有60%以上是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落实的,我们在“30意见发布当天就进行了内部分工,压实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目前已经全部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不少工作已正式开展。在推动“30条意见落地落实落细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握协同性。“30条意见提出的30条具体措施,是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这些措施之间是相关关联、相互促进的,只有协同推进、一体推进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我们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对于非常明确的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立即指导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开始实施,把好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使之尽快落地见效。

二是把握高质量。高质量支持好临港新片区建设,对于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都至关重要。我们将积极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对相关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直接投资等业务。发挥宏观审慎评估(MPA)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临港新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长期信贷资金。在真实留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允许在沪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信情况,自主决定差异化的贸易真实性审核要求,支持真实合理的离岸转手买卖;尽快研究探索其他支持转口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的政策措施。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等业务已无政策障碍,下一步将按照最大化便利优质企业的原则,加大政策优化力度,指导商业银行帮助更多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对于探索取消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我们将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局指导下,尽快完善实施方案。

三是把握高水平。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中已经连续三次保持第5位,未来我们将结合落实“30条意见,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第一,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前期率先落实金融委“11开放措施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外资总部型机构落户上海。第二,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上海金融市场年交易量已居全球之首,但国际化程度明显偏低。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提高备案效率,加强与境外机构投资者沟通,为其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稳妥推进境内结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转型。配合相关部门发展人民币利率、汇率衍生品市场,优化境外机构汇率风险管理,着力将上海打造成为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此外,未来全球金融增长点和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焦点主要在金融科技,我们将利用临港新片区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先进产业的优势,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2019年,上海市政府制定了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我们出台了40条相关措施,形成了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合力,力争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金融科技中心。第三,打造高水平的营商环境。2019年,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跃升至第31位,超过不少发达国家。为适应上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力度,深化行政处罚查处分离试点,突出风险为本法人监管,依法、专业、高效、廉洁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与上海市高院、上海金融法院等单位的合作,研究司法判例制度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应用,梳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治短板及完善措施,持续优化上海的金融法治环境。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方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期已经发文清理7件不符合优质金融营商环境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今后将继续加大金融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模式和管理方式,优化金融服务。

四是把握一体化。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始终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有力推动者、坚决执行者。在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南京分行、杭州中支、合肥中支密切合作,建立了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针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实际诉求,成立12个专题工作组,逐项狠抓落实,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30条意见加快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跨区域协作方面,我们将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努力实现闪付等移动支付产品在长三角地区交通领域的互联互通,分步推动本地和长三角地区法人银行有序接入有关账户验证平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联合授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长三角相关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票据专营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将其在长三角地区分支机构贴现的三农、防污、科创、高端制造业、小微、民营企业票据列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再贴现政策支持的范围。在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方面,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帮助解决G60科创走廊(G60为沪昆高速公路,G60科创走廊包括该高速公路穿越的上海、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9个城市,这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相关机构在发行相关证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方式。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征信机构、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的合作机制。坚持绿色发展,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探索构建统一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并在长三角率先实践,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合作机制,制定统一规划,优先考虑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建立长三角绿色项目库,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建立健全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方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更深层次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构建区域金融风险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分类评级、风险评估、可疑交易分析、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跟踪评估区域金融一体化进展,联合开展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课题研究等。利用人民银行消保局与上海总部消保部合署办公的优势,主动牵头加强化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合作,交流普惠金融发展经验。

当前,落实“30条意见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最重要的工作。我们将一手抓疫情防控,切实加大对疫情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一手抓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在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金融负面影响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30条意见要求,努力推动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的目标顺利实现,加大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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