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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19-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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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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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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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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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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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314)
问:境内员工受骋于境外公司,公司为其在境外保险公司购买了生育险作为福利,其保险费汇入境内可以入账么?需要审核哪些材料?
答:可以。由银行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审核相关收入的真实性证明后办理。
注: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