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境内个人在境外工作所得的工资,结汇后用于境内个人房屋的装修,但本人年度结售汇额度已使用完,还需要结汇继续用于房屋装修的,能使用不占用额度吗?
答:境内个人结汇审核外汇来源而非人民币用途,因此,不管该个人结汇后人民币是否具有相应的用途,如办理不占用额度的结汇,均应提供证明外汇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工资收入结汇的,应提供雇佣合同和收入证明。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