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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8-00089
  • 分       类:
  • 来       源: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224)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224)

问:香港个人汇入境内人民币同名账户。未提用部分在银行做定期存款,存款到期后汇出境外同名账户,可以算是原路退回吗?存款利息也可汇回吗?

答:存款利息可以汇回,属于原路退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香港汇入的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可以通过清算行汇回香港,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是指该账户中从香港累计直接汇入额及其利息扣除累计支出额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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