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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7-00228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银行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10-20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48)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48)

 

问:什么是银行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新开办的支行如何在系统中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

 

答:金融机构代码通常是指由外汇局赋予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四位代码。也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唯一标识的代码,该外汇指定银行所有分支行的金融机构代码与其总行一致。金融机构标识码通常是12位代码,由外汇局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顺序号(2位)组成,它是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编码规则赋予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的唯一的标识码。

   若银行要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申请金融机构标识码后,由外汇局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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