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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7-00158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7-14
  • 名       称:
    国际贸易融资间接申报实例(四)
  • 文       号:
国际贸易融资间接申报实例(四)

出口海外代付,即境内出口商由境内银行提供担保,从境外银行获得贷款性质的境外融资业务。境内出口商应在以下环节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外银行向境内出口商提供融资时,境内出口商应将该笔款项申报在“822020-其他投资-负债-获得境外贷款”项下;境内出口商从境外进口商收回货款时,应按照该笔交易的实际性质申报在相应贸易项下;境内出口商向境外融资银行偿还款项时,应将该笔款项本金和利息分别申报在 “822020-其他投资-负债-偿还境外贷款”和“322041-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存贷款利息”相应项下。

 

间接申报方法:

申报环节

申报主体

申报代码

对方收付款人

交易附言

环节1:境内出口商收到境外银行融资资金

境内出口商

822020

境外银行

 

环节2:境内出口商收到境外进口商货款

境内出口商

货物贸易项下相关交易代码

境外进口商

 

环节3:境内出口商向境外融资银行偿还款项

境内出口商

822020/322041

境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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