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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7-00088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4-07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05)——如何证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资本金已经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05)——如何证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资本金已经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

开发项目资本金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含)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房地产项目所在地城市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相关批复或所在地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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