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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17-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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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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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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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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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90)——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有无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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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90)——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有无量化标准?
根据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新闻稿的解释,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可以在注册登记地根据实需自用原则购买商品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不符合自用原则购买商品房的,外汇指定银行应不允许其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