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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16-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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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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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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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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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督促2015年度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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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督促2015年度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报送的通知
本市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上海地区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现时间已过去三分之一,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保障企业外汇业务正常开展,请尚未登记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尽快完成登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
咨询电话:(021) 58845424 58845425 58845938
58845199 58845470 5884526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