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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000232-7-2016-00108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9-20
  • 名       称:
    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展业公约签约仪式在济南举办
  • 文       号:
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展业公约签约仪式在济南举办

为规范外汇业务开展,丰富外汇管理手段,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局总局推动银行建立了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通过他律加强自律,促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在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大框架下,山东省银行业建立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9月18日下午,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展业公约签约仪式在济南顺利举办,标志着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正式成立。会议由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工作组主办,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承办,43家中外资银行的主管行长及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银行参与覆盖面达100%。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好孟同志、外汇综合处及跨境办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工作指引》,现场签署了《山东省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等4家成员单位代表在大会发言,并表示自律机制成立后,将认真执行自律机制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强化自律意识和行为,严格执行展业原则,进一步规范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使自律机制在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会上,陈好孟副行长对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成员单位义务,努力将省级自律机制打造成各成员单位学习交流、解决纠纷、反映诉求、共谋发展的平台,积极研究激励约束措施,充分发挥自律机制在规范业务、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积极践行展业原则及展业公约,加强内控管理,加强对管辖行的管理,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义务;三是加强外汇业务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协调管理,执行本外币业务统一的行为规范,切实防范监管套利,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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