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K0000232-7-2014-00011
-
-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14-04-03
-
- 名 称:
- 外汇局聊城市中心支局与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聊城市国家税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
- 文 号:
外汇局聊城市中心支局与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聊城市国家税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今后,三方将各自成立协调工作小组,组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加强业务部门间的日常协调配合,原则上按月交流管理所需的数据及资料并履行保密义务。三方协调配合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按监管需要定期互相提供监管数据及信息。二是互相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三是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相互协助查办相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三方定期互相通报各自的企业分类管理信息;五是三方共享各自领域开展的调研、信息材料。
签署合作备忘录,密切了外汇局与海关、国家税务局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利于促进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外汇主体监管,为全市涉外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