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
2014年
1月
1日起
施行。为促进社会各界对新《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普及国际收支统计知识,提高国际收支社会认知度,按照既定宣传方案,山东省分局将
2013年
12月
30日
定为集中宣传日,在全省开展了一系列专题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前期的周密部署和全面动员,
2013年
12月
30日
上午
9时
,省、市、县三级外汇局联合各外汇指定银行,形成“分散布点、统一宣传、分级督导”的集中宣传格局。一是按照总局统一宣传口径,各级外汇局和银行借助省内电视台、电台、报纸、通信、互联网等媒介,以新闻通稿、政务热线、专栏、短信、微信等形式介绍了《办法》修改的背景、内容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相关知识,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有效提升了宣传影响力,扩大了国际收支的社会认知度。二是省、市、县三级银行以点多面广的分支机构为主要阵地,采取摆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口号、专业人员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新《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基本知识。据初步统计,全省3000余家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网点,共发放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近5万份,单日接受群众咨询超过1万人次。三是山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外汇局于30日当天派出专门人员到银行网点进行督导抽查,不仅在部分银行网点与外汇业务一线人员就新《办法》修订内容及相关国际收支统计知识进行了交流,还针对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及客户设计了有奖问答环节并现场发放了宣传品,切实增强了活动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
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掀起了山东省分局深入宣传新《办法》的第一个高潮。下一步,山东省分局将以新《办法》的实施为契机,本着“节约、有效、务实”的原则,采取主题征文、“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将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为提升全省国际收支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