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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80297-1-2026-00103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5-22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发布《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发布《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深化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深化自贸区跨境金融政策创新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陕西等7家分局在其辖内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业务。近日,为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陕汇管〔2026〕22号文印发),内容涉及试点业务总体原则、业务适用主体范围、试点业务等级(变更)申请材料、银行业务办理审核、离岸部门外债管理、不纳入外债管理情形、资金调拨要求、保值交易、外债偿还以及外汇局监测核查、银行报告等要求,共十六条。

《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自2026年5月22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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