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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80297-1-2025-00034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2-0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发布《陕西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发布《陕西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深化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向陕西省等10省市分局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进一步优化规范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近日,为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根据总局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陕汇管〔2025〕10号),内容涉及试点业务总则业务备案及变更、外债额度集中管理、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扎差净额结算业务管理、账户及汇兑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共八章四十四

陕西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2025年1月23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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