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4-00277
-
-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2024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试点基础上,将“科汇通”试点政策推广至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16个地区。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便利西安市内符合条件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开办资金入境及使用,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主要有15项条款,内容涉及试点业务登记、变更、资金账户开立、入账等提交材料要求等方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科汇通”试点业务相关政策措施,我们适当缩短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2月17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6406室(邮编:710002)。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