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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4-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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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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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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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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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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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要求,起草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宏观调控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前提下,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时,注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辖内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机构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房地产企业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有11项条款,内容涉及试点业务界定、试点业务范围、提交材料要求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7月28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908室(邮编:7100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