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的需要,统一并完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跨境资金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