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政策法规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21-00053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名       称: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 文       号:
    汇综发〔2020〕89号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1113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0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