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0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