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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511897-2-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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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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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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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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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境内保税区企业付货款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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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境内保税区企业付货款怎么申报?
区内企业与境外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境内区外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业务情况,提醒客户按规定办理境内收支申报,特别是通过网银、支票和汇票等非柜面渠道支付或收取人民币货款的客户,要办理境内收支申报,避免因遗漏申报引起的总量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