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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06561-7-2022-00187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9-01
  • 名       称: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五)
  • 文       号: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五)

问:对于已纳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企业,其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时,应当填写《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还是《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

答: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通过意愿结汇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时,不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业务范围,应按照意愿结汇填写《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当企业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时,如符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政策要求,则可通过填写《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按支付便利化的相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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