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1006561-7-2022-00153
-
- 分 类:
-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 名 称:
-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三)
-
- 文 号: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三)
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是否可以依循公允价值进行申报?
答:可以。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一、总说明”中“(七)报送要求”:本制度依循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公允价值(优先使用市场价值)来记录和填报数据。无公允价值或公允价值不适用时可使用摊余成本等其他计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