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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5626053-1-2025-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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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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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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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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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 《宁波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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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 《宁波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波管理部,各农村商业银行,象山农信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上海等地区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批复》(汇复〔2025〕14号),我分局决定在宁波开展绿色外债外汇管理政策试点,自2025年10月17日起宁波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银行按照《宁波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详见附件)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联系人:王欣,联系电话:0574-87058368。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