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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151430-6-2024-00120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0
  • 名       称: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建立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机制 助力小微外贸企业信风扬帆
  • 文       号: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建立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机制 助力小微外贸企业信风扬帆

加大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推动自治区涉外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实施办法》,构建“银行+担保机构+外汇局、商务厅等监管部门”的协调模式,建立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机制。小微企业与银行合作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时,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担保服务,银行机构免除企业汇率避险保证金,担保费由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在该政策的支持下,自治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汇率避险套保业务时,无需缴纳保证金、无需提供抵押物、无需支付担保费,能够有效减轻小微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破解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难点痛点,为推动地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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