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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0495-4-2026-0037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13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汇综发〔2026〕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lnjcxm@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外汇管理一处(邮编:11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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