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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1780495-4-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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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公告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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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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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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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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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中心支局,辽宁省各银行(不含大连):
为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外汇形势分析重点联系行制度〉的通知》(辽汇发〔2013〕87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购付汇业务审核指引〉的通知》(辽汇发〔2016〕16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辽汇发〔2018〕3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