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71780495-4-2017-00164
-
-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17-04-24
-
- 名 称:
- 创新人才交流机制 助力自贸区外汇业发展
-
- 文 号:
为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的建设发展,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与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无缝对接,辽宁省下辖营口市中心支局结合金融机构涉外业务专业人才情况,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营口市中心支局自贸区金融政策研究工作人才交流机制方案》(以下简称“人才交流机制方案”),为进一步推进营口自贸区外汇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制定《人才交流机制方案》,确保自贸区外汇政策研究工作扎实开展
为确保自贸区外汇政策研究工作人才交流机制扎实有效开展,营口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内金融机构涉外业务专业人才情况及自贸区金融政策人才要求,制定了《人才交流机制方案》。此方案从交流目标、组织领导、交流对象及条件、交流程序、交流期限及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辖区21家外汇指定银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并经自贸区金融政策研究人才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入自贸区金融政策研究人才储备库。由自贸区金融政策研究人才交流工作办公室组织从自贸区金融研究交流人才储备库中抽取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核。
二、搭建人才交流信息储备库,培养自贸区金融政策复合型人才。
根据各金融机构上报的交流人才情况,建立人才交流信息储备库。经审核通过的交流人才将在外汇局借调不超过半年锻炼和培训时间,主要从事自贸区金融政策培训,适时安排到营口自贸区实地调查研究,开展与其他自贸区的学习沟通交流。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锻炼,丰富交流人才的自贸区金融政策知识,积累自贸区金融业务相关工作经验,为培养更多的自贸区金融专业人才。
三、开展自贸区专题金融政策研究,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交流人员同外汇局人员共同围绕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开展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前瞻性课题研究,共同探讨适合自贸区创新或可复制金融项目,助力营口自贸区的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正在在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利用人才交流信息储备库积极做好自贸区政策宣传与培训,推广自贸区金融创新的优势与特点,指导和规范市场主体用足用好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红利,进一步发挥金融领域政策协调机制作用,凝聚金融政策合力,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金融创新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找准定位、突出特色,提高自贸区金融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