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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25-0018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9-09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辖内市分局启用县域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辖内市分局启用县域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外汇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自2025年9月10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九江市分局永修营业管理部、赣州市分局龙南营业管理部、赣州市分局瑞金营业管理部、宜春市分局丰城营业管理部、宜春市分局高安营业管理部、上饶市分局鄱阳营业管理部、上饶市分局万年营业管理部、吉安市分局井冈山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正式启用。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派出机构使用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用(1)(2)(3)等编号依次进行区分,(1)(3)(3)等编号分别置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正下方。例如XX市分局下辖A、B两个派出机构,刻制“国家外汇管理局XX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供A使用,刻制“国家外汇管理局XX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2)”供B使用。



附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启用印章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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