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合并,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外商投资发生合并后,存续企业应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增资登记,被吸收企业应到注册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若合并后产生一家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新设登记,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合并”。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的出资形式应选择“合并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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