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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19-00225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个人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1-14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五十二)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五十二)

问:请问境内居民去美国生孩子汇出美元符合外管的要求吗?

答:境内个人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办理。同时,个人的外汇收支行为应符合我国和对方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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