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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19-00223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个人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1-13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五十一)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五十一)

问:目前境内个人的外债尚未开放,境内个人不得以归还借款的名义购汇还款给境外个人,那么境外个人能以还借款名义汇给境内个人吗?如果可以怎么申报?

答:不能。境内个人对外直接的债权债务均属于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境内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放款,因而也不应发生境外个人归还境内个人贷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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