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K1918108-9-2019-00202
-
-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
- 名 称:
-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三十五)
-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三十五)
问:根据外汇局规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发放关联方国内外汇委托贷款。同样,根据外汇局规定,借款人需要开立专门的国内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而根据银监会有关委托贷款的规定,需要委托人在银行开立专用的“放款专户”。即根据监管要求,借款人需要开立委托贷款专户,委托人需要开立专用放款户。外委托人资金来源于资本项目收入的情况下,为满足银监会要求,应开立何种账户,才即满足外汇局要求,又满足银监会要求?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的规定,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可以向关联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借款人需开立委托贷款账户接受委贷的资金,至于银监要求委托人在银行开立专用的“放款专户”,建议与银监部门沟通,是否可将办理委托贷款的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视同委托贷款账户进行管理,无须再另开“放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