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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918108-9-2019-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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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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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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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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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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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一十七)
问:请问境内个人在境外工作所得的工资,结汇后用于境内个人房屋的装修,但本人年度结售汇额度已使用完,还需要结汇继续用于房屋装修的,能使用不占用额度吗?
答:境内个人结汇审核外汇来源而非人民币用途,因此,不管该个人结汇后人民币是否具有相应的用途,如办理不占用额度的结汇,均应提供证明外汇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工资收入结汇的,应提供雇佣合同和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