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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19-00164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8-18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零四)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零四)

 

问:客户2001年是以香港身份证(非永久居留)在深交所开立B股账户,但是客户并非香港居民,仍持有居民身份证。现客户退B股保证金,证券公司将保证金直接退至客户香港账户上,客户又将该笔资金从香港同名储蓄账户转至境内同名账户,金额为65万港币,由于资金来源涉及资本项请问可否入账?

答:不可以。

   建议:1、先把该客户的身份核实清楚,只能以一种身份办理业务,不允许双重身份。2、需要了解汇入境内65万港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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