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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918108-9-2019-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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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银行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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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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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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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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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九十)
问:请问台湾居民到境内购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银行需做哪些操作?客户是否需要到外汇局事先备案?
答:台湾居民到境内购房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24条的有关规定直接在银行办理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提供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侨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其他境外个人提供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4.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