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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19-00136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7-12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八十三)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八十三)

问:请教境内企业向香港大学进行助学捐款,应如何办理?用人民币直接捐赠受外汇管理控制吗?

答:境内机构外汇捐赠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办理。业务办理因香港大学属于营利性机构还是非营利性机构而异,如为营利性机构,请直接咨询所属地外汇局,如为非营利性机构,境内企业应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境外非营利性机构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文件(附中文译本),到银行办理。用人民币直接捐赠请咨询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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