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该是0。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汇综发[2017]105号)的规定,转股对价通常为零,由中方履行出资业务。如转股对价不为零,企业通过银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经办银行提供股权转让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申请调整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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