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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400108-X-2025-001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9
  • 名       称:
    苏州落地全省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
  • 文       号:
苏州落地全省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2024年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在北京、上海、江苏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2025年1月23日,江苏省分局印发《江苏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苏汇发﹝2025﹞8号),为试点政策落地明确了操作依据。

新政丰富了跨境资金池功能,允许境内成员企业间开展错币种借贷,简化了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材料,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有利于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助力试点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发布以来,苏州市分局高度重视,发挥先发优势,主动靠前,联合银行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对先期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的存量企业,精准宣传解读新政升级优化措施,助力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实施细则发布后,积极指导辖内银行为昆山地区的试点企业办理2笔错币种借贷业务,合计金额2000美元,通过资金池实现境内成员企业之间的错币种余缺调剂,强化资金池业务对跨国公司成员企业资金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为跨国公司节约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

下一步,苏州市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总局政策要求,在省分局的指导下,持续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更多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参与高版本资金池,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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