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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400108-X-2025-0008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3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江阴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分局新沂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昆山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如皋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分局泰兴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分局沭阳营业管理部等6家县域派出机构自2025年1月26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规格、样式详见附件),用于办理经常项目非行政许可业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县域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规格及样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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