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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抓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汇发[2020]8号)学习贯彻落实,2020年4月15日,郴州市中心支局欧志光副局长组织相关岗位同志,第一时间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会上,大家逐字逐句学习了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内容,对出台背景、政策意义、历史沿革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剖析和解读,就贯彻落实新政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政策出台节奏快、干货多、力度大,释放了稳外资、稳外贸的积极信号,对于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妥善解决辖内一些特殊外汇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 欧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辖内涉外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政策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外汇管理人员自身的政策学习,把政策吃透吃准。二是抓好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及时将新政策要求传导至商业银行和涉外企业,提示他们在办理业务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监测,让银行和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及时反馈,跟踪了解政策实施效果,注重收集银行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与省分局的沟通反馈,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取得实效。 2020-04-20/hunan/2020/0420/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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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3月,银行结汇13888亿元人民币,售汇1258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30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81亿美元,售汇179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04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2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845亿元人民币,售汇235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8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8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65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3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5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74亿元人民币。 2020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42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156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4915亿美元,累计售汇4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8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4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4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1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9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2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93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888亿元人民币。 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2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59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346亿元人民币。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8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605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58亿美元,对外付款393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77亿美元。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2020-04-24/hunan/2020/0424/1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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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943亿元,支出24569亿元,逆差262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556亿元,支出19917亿元,逆差361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387亿元,支出4652亿元,逆差226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3531亿美元,逆差37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10亿美元,支出2862亿美元,逆差5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343亿美元,支出669亿美元,逆差326亿美元。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20年3月27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20/0327/15826.html) 2020-04-17/xinjiang/2020/0417/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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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4月14日,湘西州中心支局副局长刘晓波率外汇科全体人员深入到扶贫村6户结对帮扶户家中开展“六查六看”,详细了解联系对象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务工情况、春耕备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为结对帮扶贫困户送去慰问金,鼓励帮扶对象外出复工,巩固脱贫成果。 2020-04-20/hunan/2020/0420/1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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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 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 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 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 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 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 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 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 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 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 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20年4月14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20/0414/15970.html) 2020-04-22/xinjiang/2020/0422/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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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606亿美元,较年初下降473亿美元,降幅为1.5%。 3月,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美元指数走强,部分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下跌,主要国家资 产价格出现大幅调整。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下降。 预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将受到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随着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 效,企业复工复产明显加快,国内实体经济正在逐步恢复和改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20年4月7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20/0407/15915.html) 2020-04-24/xinjiang/2020/0424/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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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分局工作要求,哈密中心支局快速反应,及时响应市场主体需求,积极优化业务宣传和培训模式,支持市场主体涉外收支业务“网上办”,开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培训“云辅导”。 一是加强网络宣导,提高跨境业务办理效率。为方便涉汇主体及时获悉最新外汇政策,熟练掌握网上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哈密中心支局整理、制作“全口径跨境融资重磅好消息”,归纳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融资优惠便民利好政策,指导涉汇主体高效办理外汇业务,有效降低涉汇主体往返银、企之间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进一步凝聚了各外汇业务银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金融服务的合力。 二是开展线上辅导,普及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政策咨询“及时雨”。哈密中心支局主动对接市场主体,“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想”,及时答复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普遍关切的业务问题,通过线上渠道实现对辖内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样本企业的远程“云辅导”,科学精准指导企业填报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最大程度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2020-04-21/xinjiang/2020/042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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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7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的汇报,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决定将有关意见提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繁重,必须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做好必要防护,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精心治疗、悉心护理重症患者,抓实社区防控,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责任,对重点人群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其他地区要动态调整离汉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规定,同湖北省和武汉市互通互认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方面信息。要加强对湖北省和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政策支持,帮助群众解决就业、收入、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继续加强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精准抓好内防反弹工作,对新增本土确诊病例要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其中暴露出的防控问题,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 会议要求,加强和完善外防输入举措,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继续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驻外使领馆要做好领事保护和防护指导,发挥好侨团、留学生会等作用。要坚决守住守好口岸城市防线,优化医疗资源和救治力量布局,加强检疫检测能力建设。要加强集中隔离人员安全服务保障,做好健康监测和人文关怀。要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同世界卫生组织深化交流合作,继续向有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以多种方式为国际防疫合作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今年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我国经济展现出巨大韧性,复工复产正在逐步接近或达到正常水平,应对疫情催生并推动了许多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会议强调,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是大局,必须确保疫情不反弹,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要在稳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会议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把资金用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上。 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要释放消费潜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要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要着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提高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要保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要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复工复产中优先使用贫困地区劳动力,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要完善社会保障,做好低保工作,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我国粮食安全有充分保障,要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夯实农业基础。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要不失时机推动改革,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要坚定扩大对外开放,保障国际物流畅通,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0-04-24/shanghai/2020/0424/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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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04-24/shanghai/2020/0424/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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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挑战,必须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和兜底力度。一要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帮扶。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拓展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将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至今年底。对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加强摸底排查,做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给予支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二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低保、救助等范围。对受疫情影响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做好临时救助。三要在落实落细今年已出台的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失业人员帮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其中,将去年1月以来参保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 为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会议确定,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鼓励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同时,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0-04-24/shanghai/2020/0424/1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