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967亿元,支出17051亿元,顺差291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188亿元,支出14555亿元,顺差363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80亿元,支出2496亿元,逆差7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083亿美元,支出2632亿美元,顺差45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08亿美元,支出2247亿美元,顺差56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5亿美元,支出385亿美元,逆差11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16 450 贷方 19967 3083 借方 -17051 -2632 1.货物贸易差额 3632 561 贷方 18188 2808 借方 -14555 -2247 2.服务贸易差额 -717 -111 贷方 1780 275 借方 -2496 -385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2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93 -14 贷方 734 113 借方 -827 -128 2.4旅行差额 -651 -100 贷方 57 9 借方 -708 -109 2.5建设差额 49 7 贷方 86 13 借方 -38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75 -12 贷方 13 2 借方 -87 -14 2.7金融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30 5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4 贷方 45 7 借方 -263 -4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237 37 借方 -223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0 25 贷方 443 68 借方 -283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7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0 贷方 9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9-29/safe/2021/0929/19950.html
-
2021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15亿美元,对外负债1648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07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79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727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402亿美元,债券资产210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0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4%、14%和12%。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056亿美元,美元资产1046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96亿美元,分别占13%、68%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643亿美元,占比56%;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772亿美元,占比44%。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9004亿美元,债券负债325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22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855亿美元,美元负债616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69亿美元,分别占比42%、37%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1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10167亿美元,占比62%。(完) 2021-09-29/safe/2021/0929/19953.html
-
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0278亿美元,对外负债70418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986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462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13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4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923亿美元,储备资产3345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11%、0.2%、24%和3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365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09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8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559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48%、30%、0.1%和22%。 按SDR计值,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3290亿SDR,对外负债49367亿SDR,对外净资产13923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1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1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9860 13923 资产 2 90278 63290 1 直接投资 3 24620 17260 1.1 股权 4 21180 14848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440 2412 1.a 金融部门 6 3359 2355 1.1.a 股权 7 3250 227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10 77 1.b 非金融部门 9 21261 14905 1.1.b 股权 10 17930 1257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331 2335 2 证券投资 12 10132 7103 2.1 股权 13 6949 4872 2.2 债券 14 3183 223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43 100 4 其他投资 16 21923 15370 4.1 其他股权 17 93 65 4.2 货币和存款 18 4795 3362 4.3 贷款 19 9836 6896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95 137 4.5 贸易信贷 21 6013 4215 4.6 其他 22 990 694 5 储备资产 23 33459 23457 5.1 货币黄金 24 1105 774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4 8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3 72 5.4 外汇储备 27 32140 22532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2 负债 29 70418 49367 1 直接投资 30 33650 23590 1.1 股权 31 30593 21447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056 2143 1.a 金融部门 33 1896 1329 1.1.a 股权 34 1710 1199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86 130 1.b 非金融部门 36 31754 22261 1.1.b 股权 37 28883 2024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870 2012 2 证券投资 39 21090 14785 2.1 股权 40 13534 9488 2.2 债券 41 7557 5298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85 60 4 其他投资 43 15593 10931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6217 4358 4.3 贷款 46 4755 3333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20 154 4.5 贸易信贷 48 3863 2708 4.6 其他 49 438 307 4.7 特别提款权 50 100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09-30/safe/2021/0930/19969.html
-
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高飞主持召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高飞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潘功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中央巡视办有关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以及丝路基金、丝元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高飞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为新时代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巡视任务。 高飞指出,巡视是政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中央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准确把握巡视金融单位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关系,聚焦党组职能责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查找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落实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潘功胜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态度端正、毫无保留地接受巡视。要充分认识中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把接受中央巡视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机会,把配合中央巡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配合完成好巡视工作。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把接受这次巡视工作同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坚定深化金融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外汇管理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中央巡视组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10-68519033;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邮政A03710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2021-10-12/safe/2021/1012/20026.html
-
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高飞主持召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高飞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潘功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中央巡视办有关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以及丝路基金、丝元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高飞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为新时代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巡视任务。 高飞指出,巡视是政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中央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准确把握巡视金融单位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关系,聚焦党组职能责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查找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落实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潘功胜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态度端正、毫无保留地接受巡视。要充分认识中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把接受中央巡视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机会,把配合中央巡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配合完成好巡视工作。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把接受这次巡视工作同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坚定深化金融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外汇管理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中央巡视组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10-68519033;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邮政A03710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2021-10-12/safe/2021/1012/2002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银行结汇13900亿元人民币,售汇1326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32亿元人民币。2021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21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79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39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银行结汇2147亿美元,售汇204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8亿美元。2021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4248亿美元,累计售汇1279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453亿美元。 2021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17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98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186亿元人民币。202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1704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03630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34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4亿美元,对外付款494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83亿美元。202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354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147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07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8-20/safe/2021/0820/1964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外汇管理实践及体制改革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制定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管理改革、防控外汇市场风险提供政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决策提供支持;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编辑出版《中国外汇》等刊物。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要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平台,是指导全国36个分局近6000人开展外汇领域研究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国内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和开放经济领域权威的智库平台,是传播发布重大政策、分析热点问题的权威渠道。2020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研究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工作站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招收2021年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方向切合相关,或对所报课题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外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6.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拟设博士后研究课题 1.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全球化发展趋势研究; 2.金融科技与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研究; 3.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研究; 4.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研究; 5.外汇市场预期管理效应研究; 6.完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0日。 2.报名材料: 凡申请本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和报名。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聘者姓名。(附件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答辩决议证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术成果证明,包括获奖、专利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代表作(形式为论文者,需2篇以上)等; (6)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7)拟选项目研究计划书。 3.本站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北京参加面试。 四、在站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福利及其它相关待遇按照研究中心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812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秦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10-68402135 指定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2021-06-16/safe/2021/0616/1920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银行结汇13547亿元人民币,售汇126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84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572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45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27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结汇2091亿美元,售汇195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6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6339亿美元,累计售汇1475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90亿美元。 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12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697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427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016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3532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48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14亿美元,对外付款489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65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636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29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9-17/safe/2021/0917/19831.html
-
. 2021-10-22/safe/2021/1022/20094.html
-
2021-10-25http://www.gov.cn/xinwen/2021-10/23/content_56444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