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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 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 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08-08/safe/2005/0808/5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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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召开发布会介绍一季度最新经济发展数据,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今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17-04-20 10:00:03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7年一季度,全球经济继续缓慢复苏,国际金融市场运行相对平稳;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势头,经济增速略有回升,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总体来看,一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 2017-04-20 10:00:58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一季度,银行累计结汇2.59万亿元人民币(折合3755亿美元),售汇2.8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416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折合40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7年一季度,累计涉外收入4.6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4万亿元人民币(折合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折合252亿美元)。 2017-04-20 10:02:27 王春英: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下降。2017年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7%,售汇同比下降12%,结售汇逆差409亿美元,同比下降67%;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2%,支出同比下降9%,涉外收付款逆差252亿美元,同比下降78%;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顺差30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366亿美元。 2017-04-20 10:03:33 王春英: 第二,外汇供求逐步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1月份逆差192亿美元,较2016年12月份463亿美元的逆差明显收窄,2、3月份逆差分别为101亿和116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逐月收窄,1至3月份分别为156亿、101亿和70亿美元。如综合考虑即期、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相关影响因素,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此外,从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这一方面看,1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97亿美元,2月份顺差19亿美元,3月份逆差174亿美元,2016年月均逆差254亿美元。 2017-04-20 10:05:13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同比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规模回升。2017年一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较2016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购汇偿还外汇融资的情况减少。2017年以来,境内外汇贷款余额逐月回升,一季度累计增加113亿美元,此前两年多的时间里大部分表现为持续下降;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进一步上升170亿美元,其中,外币融资余额上升222亿美元。 2017-04-20 10:06:45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同比有所上升,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由升转降。2017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较上年同期上升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有所增强。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累计增加3亿美元,较2016年同期少增112亿美元。其中,1月份个人境内外汇存款余额上升19亿美元,2、3月份每月都下降8亿美元左右。 2017-04-20 10:07:48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下降。2017年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153%,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5%,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34亿美元,下降91%。其中,1月份远期结售汇逆差80亿美元,2月份转为顺差47亿美元,3月份基本平衡,说明今年以来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7-04-20 10:10:16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7-04-20 10:11:45 经济日报记者: 从您刚才通报的一季度数据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减轻,请问减轻原因是什么?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发展趋势? 2017-04-20 10:12:10 王春英: 从刚刚通报的数据可以看得出来,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明显放缓,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这反映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逐步向均衡状态收敛的大趋势。我们可以从前几年的情况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开始呈现净流出状态,外汇储备也从过去常年大规模上升转为下降,2015年底和2016年初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波动。但2016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趋向缓解,2016年外汇储备全年余额下降3198亿美元,比2015年降幅收窄了38%。今年以来的流出压力进一步减轻,特别是2、3月份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余额连续两个月回升。 2017-04-20 10:13:08 王春英: 一季度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好转与市场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一方面,近期国内经济企稳提振了市场信心,体现了经济基本面的基础性作用。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6.9%,比去年第四季度还提升了0.1个百分点,同时看到很多经济指标都是好转的,比如,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8个月处于扩张区间,今年3月份是51.8,是2012年5月以来的新高;从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数据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8%,比去年全年的增速加快0.8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2%,比去年全年增速加快了1.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增长7.7%,加快4.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一季度外部环境尤其是美元汇率相对稳定。尽管3月份美联储再次加息,但是美元指数窄幅波动,并且在一季度总体回落1.8%,国际金融市场运行也比较平稳。所以在国内和国外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对美元汇率呈现双向浮动,汇率预期进一步趋稳。 2017-04-20 10:18:01 王春英: 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仍会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我国跨境收支仍具有良好的稳健基础。第一,中国经济仍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经济增长将更有质量、更有效率。前两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了最新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把2017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测值调高0.1个百分点到6.6%。 2017-04-20 10:25:02 王春英: 第二,中国仍将是境外长期资本最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目的地之一。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分析报告,在2016年全球十大外资流入经济体中,中国排名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英国,在新兴经济体中继续排名第一位。今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积极利用外资的一系列措施,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 2017-04-20 10:32:00 王春英: 第三,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深化。从去年的情况看,中国推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实施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深化了QFII和RQFll外汇管理改革等政策,10月份人民币正式加入了IMF的SDR货币篮子,政策和市场效果已开始显现,当前和未来我们仍会不断优化有关政策。比如,今年2月份我们发布通知,允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也就是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保值。像这样的政策,就是我们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不断完善和出台支持政策的一个表现,所以说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还会进一步深化。 2017-04-20 10:37:01 王春英: 第四,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进有出、双向波动。 第五,我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仍然充裕,有能力维护外汇收支平稳运行。 因此,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会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谢谢。 2017-04-20 10:46:12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请问一下王司长,从数据来看,3月份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总体不大,您对此如何评价?另外今年美联储还会继续加息,并且可能会考虑缩减资产负债表,这将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什么影响? 2017-04-20 10:50:52 王春英: 美联储加息的问题我们每次都会涉及,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时时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今年又增加了缩减资产负债表的问题,对此,我们也在实时监测和评估。我想和大家分享几个看法: 第一,对于美联储加息等政策调整需要全面看待与分析。目前,尤其是从美国经济表现来看,具备了稳步加息的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从美国国内看,美国新政府政策实施的过程和实施的效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减税、增加基建投资的难度都比较大,而且会影响美国财政收支状况,放松金融监管可能会加大金融市场风险,美元汇率过强也不利于解决美国的贸易不平衡问题,美元升值也会影响其进口价格并可能减缓通胀回升速度。从美国国外看,全球金融市场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国际市场动荡也会影响美国国内政策调整。如2016年英国“脱欧”公投就曾拖延美联储加息步伐。此外,虽然美联储加息是推动美元走强的重要因素,但当前影响美元汇率的因素更加复杂。如美国政府对美元上涨的关注有可能会制约美元走强,近期欧洲经济较前些年有所企稳也是美元汇率的重要影响变量。美联储缩减资产负债表和加息属于同方向的政策调整,同样也会受到上述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017-04-20 10:52:10 王春英: 第二,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看,美联储三次加息的影响是逐步减弱的。从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至今,美联储已加息三次。2015年12月份首次加息时,美元指数在加息前的最高涨幅为7%左右,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共同影响,当年四季度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了1838亿美元;2016年12月份第二次加息前,加息预期与美国总统大选效应共同推动美元指数最高涨幅为9%左右,当年四季度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了1559亿美元;今年3月份美联储第三次加息前,美元指数最高上升了2.7%,一季度外汇储备余额略微下降了14亿美元,其中,1月份下降123亿美元,2、3月份分别上升69亿和40亿美元。 2017-04-20 11:00:04 王春英: 第三,美联储三次加息的不同影响,充分说明当前我国的应对能力和适应能力大幅提升。首先,与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相比,当前国内经济运行更加稳定。2015年底我国经济处于持续下行期,当时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曾经连续7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下;当前经济企稳向好势头增多,我刚才也讲到,PMI连续8个月处于扩张区间,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GDP增长了6.8%和6.9%。其次,外汇市场供求状况明显改善。随着境内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逐步到位,近期变动趋向平稳,例如,2015年四季度我国本外币外债余额累计下降1724亿美元,但从2016年二季度开始逐季回升。再次,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有所提升。特别是外资流入渠道进一步拓宽、便利化程度逐步提高,2016年以来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改革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最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预期大幅减弱。通常我们会以期权市场风险逆转指标的变化来看人民币汇率预期,风险逆转指标是指看涨美元/看跌人民币期权与看跌美元/看涨人民币期权的波动率之差,差额为正值,表示市场看多美元、看空人民币,且正值越大,这种预期越强。近期境内外市场的这一指标较2015年末和2016年末均大幅下降,说明目前人民币汇率预期趋向稳定。 总的来说,对于美联储加息和缩减资产负债表这件事情,我们还会实时监测和评估。从我国应对能力和适应能力上看,我们还是有信心的,谢谢。 2017-04-20 11:04:46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 一些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政府资本外流管制导致国内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您怎样评论这些看法?谢谢。 2017-04-20 11:23:41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正常的对外投资还是很多的,而且我国资本流出已经以民间部门对外投资为主了。自2014年下半年起,我国跨境资本流出主要表现为对外投资和偿还外债,但从2016年二季度以来,偿还外债已经告一段落,外债规模开始上升,民间部门对外投资成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根据国际收支数据,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我国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501亿美元,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整体仍旧是净流入的,合计规模为6700多亿美元。净流出的项目:一是市场主体也就是民间部门对外的各类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贷款等,合计规模为1.24万亿美元;二是其他投资项下负债流出,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累计净流出3800多亿美元,主要是市场主体偿还境外贷款和贸易信贷等,这在2015年表现比较突出,2016年二季度以来就恢复净流入了。总的来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资本流出中,是以民间部门对外资产增加为主的,对外投资和偿还负债的比例为3.2:1。因此,目前我国民间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首次过半,这也是国内主体能够正常对外投资并开展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当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也需要健康、有序。去年11月28日和12月6日,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两次答记者问中指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同时也提出,我国对外投资坚持的原则是“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和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2017-04-20 12:08:23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在IMF4月份公布的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数据中,首次单列出了其他经济体官方储备中人民币资产的数据,对于这个情况,请问一下目前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资产的具体状况是什么,您对此怎么看?谢谢。 2017-04-20 12:12:46 王春英: 我们也关注到IMF公布的信息。外汇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年底,境外央行直接持有的对中国居民的人民币资产规模折合811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3%,用人民币计值是5635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务证券占比92.5%,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占比7.4%。 我们也注意到,IMF公布的数字是845亿美元,这和我们所监测到境外央行直接持有的对中国居民的人民币资产规模之间有一个小小的差距。我们分析,除折算因素外,还有小部分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可能是境外央行持有了非居民发行的人民币证券,非居民发行人募集资金后再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也可能是境外央行通过代理机构持有境内人民币资产,这些在我们的统计上,持有人就会体现成非居民发行人或代理机构。 2017-04-20 12:14:13 王春英: 对于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资产上升,我们还是乐见的。这反映了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人民币正式加入SDR货币篮子,接受人民币计价产品、愿意持有人民币资产的境外机构越来越多。以往是境外央行零星持有人民币计价产品,目前已出现成规模持有的情况,这有利于稳定我国外汇供给。境外央行持有较多人民币债券,尤其是国债,既符合储备资产配置高流动性和低风险的要求,也反映了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长期看好和对中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信心。 实际上,近年来人民币在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2016年人民币在全球外汇交易中占比达到4%。据SWIFT统计,2017年2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中占比1.84%。可见,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资产,人民币计价产品从零到有,都是对中国的经济、金融、汇率以及跨境资本流动有信心的表现。 2017-04-20 12:15:43 凤凰卫视记者: 第一,关于外储,我们看到不少的分析说,可能外储目前回到平稳区间是因为中国对外汇流出的管制,包括对居民的境外购买不动产以及境外购买保险等支出的限制,请问您对这样的说法有什么回应?第二,有关人民币汇率,美国总统特朗普最近政策没有把中国列入汇率操纵国,您有什么样的评论,我们看到市场上对这个反映比较好,认为今年人民币汇率会相对稳定。 2017-04-20 12:19:39 王春英: 关于美国财政部没有认定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中国不是汇率操纵国属于客观事实,中国没有通过人民币贬值刺激出口的必要。我们从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长持续高于其他主要经济体,我们出口还保持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仍然较高。2007年,中国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8%,2015和2016年占比都在13%以上。此外,中国也不符合美国财政部认定汇率操纵国的标准。 2017-04-20 12:24:14 王春英: 关于外汇管理方面,从我国跨境资本转向流出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 我们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始终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基于上述两项原则,外汇管理政策有几个基本内涵: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1996年,中国实现了经常账户完全可兑换;本世纪初以来,资本账户可兑换程度已逐步提高。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账户开放。2016年,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有很多亮点,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资本账户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以及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应该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账户开放重点、节奏和步骤等。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第四,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希望这些对你理解外汇管理政策有所帮助,谢谢。 2017-04-20 12:31:15 彭博社记者: 您如何判断后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走势,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和对一篮子货币哪个会更稳定? 2017-04-20 12:37:19 王春英: 从长期看,汇率本质上是由经济基本面决定,我国经济基本面继续支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但短期走势可能会受到预期、金融市场突发事件等影响,在一个比较短的周期内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这都是正常的。 2017-04-20 12:46:05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 今年以来我国贸易顺差有所减少,说明我国的经常账户顺差也可能下降,这是否会成为趋势?如何看待未来我国经常账户收支情况?谢谢。 2017-04-20 12:53:53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持续处于合理水平,能够有效地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其他国家国际收支危机的历史经验表明,经常账户逆差超过GDP的4-5%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早期预警指标;欧盟2011年出台了提高经济财政一体化程度的“六项规则”,其中一项预警指标就是经常账户逆差与GDP之比不应超过4%,顺差占比不应超过6%。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在2007年达到历史最高的9.9%,随后开始逐步下降。近几年,季度的数据波动性较大,有些季度超过3%,最低是2014年一季度的0.2%,去年全年为1.8%。总体看,都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当前,经常账户收支更加平衡的发展变化是国内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内需作用进一步增强的表现,但并不意味着出口竞争力降低。刚刚我在回答前面记者提问的时候也谈到了,2007年我国出口占全球出口的8.8%,2015年和2016年都在13%以上。所以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占比持续处于合理水平,能够有效防范国际收支风险。 2017-04-20 12:55:09 王春英: 未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仍将维持在合理水平,与我国当前涉外经济发展阶段、国内经济结构相一致、相协调。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主要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项目组成,未来的发展趋势都会更加平稳。 第一,货物贸易仍会保持一定规模顺差,并且会更趋平衡。一方面,出口仍会相对稳定。尽管外部环境中贸易摩擦因素可能增多,但也存在一些有利于我国出口企稳的因素。例如,很多机构都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速高于2016年,IMF最新预计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5%,比2016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所以外需总体在缓慢恢复;近一段时期,衡量全球贸易走势的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总体上行,从2016年2月初290点的历史低点逐步回升,今年3月下旬以来已经超过1200点,说明全球贸易也在恢复过程中;随着“一带一路”等相关合作的稳步推进,对区域内国家出口都会有益;此外,尽管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有所上升,但我国制造业产业链比较完备,在国际分工中仍有特有的优势。因此我国出口仍然会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国内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内需有所回升,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企稳,将会使得我国进口额有所增加。所以说,我国货物贸易将保持一定规模顺差,且更趋平衡。 2017-04-20 13:00:14 王春英: 第二,服务贸易逆差增幅将继续趋稳。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增长较快,主要是境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需求增加,体现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相关政策的更加便利,2011至2014年旅行逆差平均增速为112%。但随着相关需求的快速释放,旅行逆差已经逐步达到较稳定的规模。2015年增速明显放缓至12%,2016年增速进一步放缓至6%。 第三,收益投资逆差可能稳步收窄。近期我国直接投资形式的对外投资增多,境外投资收益有望随之提高,这有利于稳步减少我国投资收益的逆差。 2017-04-20 13:05:43 王春英: 此外,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反映到国内经济结构上,可以归结为储蓄率高于投资率,未来这两个比例之间的差距也会维持稳定、合理的水平。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稳步调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消费的贡献有所上升,相应地,储蓄率总体呈现平稳的下降态势。但另一方面,投资率也在平稳下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粗放型投资的快速增长也会受到抑制。因此,我国储蓄率和投资率可能同时有所下调,但两者的缺口仍会保持相对稳定,经常账户顺差也将继续维持在合理水平。 2017-04-20 13:07:23 主持人 袭艳春: 再次感谢春英司长非常专业、详实的回答,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17-04-20 13:09:34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7-04-20/safe/2017/0420/5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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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1183亿元,支出10336亿元,顺差8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052亿元,支出8143亿元,顺差190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31亿元,支出2193亿元,逆差1061亿元。 2015年1-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44157亿元,支出38614亿元,顺差5542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24亿美元,支出1686亿美元,顺差1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40亿美元,支出1328亿美元,顺差31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358亿美元,逆差17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7198亿美元,支出6293亿美元,顺差905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4 2015.1-4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848 5,542 11,183 44,157 -10,336 -38,614 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09 9130 10,052 39700 -8,143 -30570 服务贸易差额 -1,061 -3587 贷方 1,131 4457 借方 -2,193 -8044 1.加工服务差额 94 403 贷方 95 407 借方 -1 -3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9 31 贷方 14 54 借方 -4 -23 3.运输差额 -239 -872 贷方 213 809 借方 -451 -1681 4.旅行差额 -959 -3450 贷方 264 1008 借方 -1,223 -4458 5.建设差额 28 130 贷方 80 333 借方 -53 -203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2 -53 贷方 23 85 借方 -35 -138 7.金融服务差额 2 -6 贷方 10 45 借方 -8 -51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2 -376 贷方 3 32 借方 -135 -408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5 253 贷方 125 454 借方 -50 -200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79 406 贷方 296 1200 借方 -217 -793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20 贷方 4 16 借方 -8 -36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29 贷方 5 20 借方 -7 -49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4 2015.1-4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38 905 贷方 1,824 7,198 借方 -1,686 -6,293 货物贸易差额 311 1489 贷方 1,640 6472 借方 -1,328 -4982 服务贸易差额 -173 -585 贷方 185 726 借方 -358 -1311 1.加工服务差额 15 66 贷方 15 66 借方 -0 -1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 5 贷方 2 9 借方 -1 -4 3.运输差额 -39 -142 贷方 35 132 借方 -74 -274 4.旅行差额 -156 -562 贷方 43 164 借方 -199 -727 5.建设差额 4 21 贷方 13 54 借方 -9 -33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9 贷方 4 14 借方 -6 -23 7.金融服务差额 0 -1 贷方 2 7 借方 -1 -8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 -61 贷方 1 5 借方 -22 -66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 41 贷方 20 74 借方 -8 -33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 66 贷方 48 196 借方 -35 -129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3 贷方 1 3 借方 -1 -6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5 贷方 1 3 借方 -1 -8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货物贸易:指一般商品的进出口、非货币黄金以及转手买卖所涉及的货物。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2.1加工服务:指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为非居民所拥有的货物提供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3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4旅行:在旅行期间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向在我国境内旅行的非居民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的支出。 2.5建设服务:指我国企业为非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为我国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2.7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以及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包括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服务的接受者在其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该项包括文化、娱乐、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涉外交易。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5-05-29/safe/2015/0529/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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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165亿元,支出10201亿元,逆差10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8033亿元,支出8148亿元,逆差11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32亿元,支出2053亿元,逆差921亿元。 2015年1-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2973亿元,支出28279亿元,顺差4695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90亿美元,支出1658亿美元,逆差1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06亿美元,支出1325亿美元,逆差1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334亿美元,逆差150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5374亿美元,支出4607亿美元,顺差766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3 2015.1-3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036 4,695 9,165 32,973 -10,201 -28,279 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5 7221 8033 29648 -8148 -22427 服务贸易差额 -921 -2526 贷方 1132 3325 借方 -2053 -5851 1.加工服务差额 91 310 贷方 91 312 借方 -1 -2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 22 贷方 12 40 借方 -10 -19 3.运输差额 -240 -634 贷方 215 596 借方 -455 -1230 4.旅行差额 -807 -2491 贷方 248 744 借方 -1055 -3235 5.建设差额 59 102 贷方 94 253 借方 -36 -150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 -41 贷方 25 62 借方 -38 -103 7.金融服务差额 -4 -8 贷方 12 35 借方 -16 -43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8 -244 贷方 5 29 借方 -123 -273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4 179 贷方 122 329 借方 -68 -150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9 327 贷方 298 904 借方 -229 -577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6 贷方 4 12 借方 -9 -28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9 -27 贷方 5 15 借方 -14 -4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3 2015.1-3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68 766 贷方 1,490 5,374 借方 -1,658 -4,607 货物贸易差额 -19 1178 贷方 1306 4832 借方 -1325 -3654 服务贸易差额 -150 -412 贷方 184 542 借方 -334 -953 1.加工服务差额 15 51 贷方 15 51 借方 0 0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0 4 贷方 2 7 借方 -2 -3 3.运输差额 -39 -103 贷方 35 97 借方 -74 -200 4.旅行差额 -131 -406 贷方 40 121 借方 -172 -527 5.建设差额 10 17 贷方 15 41 借方 -6 -24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7 贷方 4 10 借方 -6 -17 7.金融服务差额 -1 -1 贷方 2 6 借方 -3 -7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 -40 贷方 1 5 借方 -20 -44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 29 贷方 20 54 借方 -11 -24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 53 贷方 48 147 借方 -37 -94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3 贷方 1 2 借方 -1 -4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4 贷方 1 2 借方 -2 -7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货物贸易:指一般商品的进出口、非货币黄金以及转手买卖所涉及的货物。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2.1加工服务:指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为非居民所拥有的货物提供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3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4旅行:在旅行期间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向在我国境内旅行的非居民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的支出。 2.5建设服务:指我国企业为非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为我国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2.7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以及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包括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服务的接受者在其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该项包括文化、娱乐、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涉外交易。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5-04-30/safe/2015/0430/5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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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4月,银行结汇8876亿元人民币(等值1448亿美元),售汇9938亿元人民币(等值162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62亿元人民币(等值17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492亿元人民币,售汇941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92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84亿元人民币,售汇5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0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32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2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711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16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1054亿元人民币。 201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0亿元人民币(等值5568亿美元),累计售汇40841亿元人民币(等值665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6681亿元人民币(等值108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4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2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8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7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1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87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4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673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3310亿元人民币。 2015年4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2602亿美元),对外付款17221亿元人民币(等值280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268亿元人民币(等值207亿美元)。 201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5464亿元人民币(等值1067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4823亿元人民币(等值1056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41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5-19/safe/2015/0519/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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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96.13亿元人民币,流出10.53亿元人民币,净流入85.60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2.43亿元人民币,流入84.71亿元人民币,净流出97.72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价,2015年第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5.66亿美元,流出1.72亿美元,净流入13.9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9.72亿美元,流入13.80亿美元,净流出15.92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第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85.60 流入 96.13 流出 10.53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97.72 流入 84.71 流出 182.43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年度流量人民币值由各季流量人民币值累加而成。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年第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3.95 流入 15.66 流出 1.72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5.92 流入 13.80 流出 29.72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5-05-18/safe/2015/0518/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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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644亿元,支出10909亿元,顺差17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476亿元,支出8664亿元,顺差281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69亿元,支出2245亿元,逆差1076亿元。 2015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81441亿元,支出69675亿元,顺差11766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67亿美元,支出1783亿美元,顺差28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76亿美元,支出1416亿美元,顺差46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367亿美元,逆差176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294亿美元,支出11372亿美元,顺差1922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7 2015.1-7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736 11,766 12,644 81,441 -10,909 -69,6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812 18455 11476 73427 -8664 -54973 2.服务贸易差额 -1076 -6689 贷方 1169 8014 借方 -2245 -14703 2.1加工服务差额 103 703 贷方 104 709 借方 -1 -6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86 贷方 25 129 借方 -5 -43 2.3运输差额 -281 -1639 贷方 208 1421 借方 -489 -3060 2.4旅行差额 -975 -6233 贷方 275 1955 借方 -1250 -8189 2.5建设差额 27 207 贷方 77 565 借方 -50 -35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 -100 贷方 29 153 借方 -41 -253 2.7金融服务差额 -3 -38 贷方 11 79 借方 -14 -118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5 -731 贷方 2 40 借方 -128 -77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424 贷方 120 816 借方 -57 -39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8 732 贷方 308 2090 借方 -190 -135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33 贷方 4 27 借方 -10 -60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 -60 贷方 6 35 借方 -9 -9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不进行修订,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7 2015.1-7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84 1,922 贷方 2,067 13,294 借方 -1,783 -11,372 1.货物贸易差额 460 3014 贷方 1876 11986 借方 -1416 -8973 2.服务贸易差额 -176 -1092 贷方 191 1308 借方 -367 -2400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15 贷方 17 116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 14 贷方 4 21 借方 -1 -7 2.3运输差额 -46 -268 贷方 34 232 借方 -80 -499 2.4旅行差额 -159 -1017 贷方 45 319 借方 -204 -1337 2.5建设差额 4 34 贷方 13 92 借方 -8 -5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16 贷方 5 25 借方 -7 -41 2.7金融服务差额 -1 -6 贷方 2 13 借方 -2 -19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 -119 贷方 0 7 借方 -21 -12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 69 贷方 20 133 借方 -9 -6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 120 贷方 50 341 借方 -31 -22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5 贷方 1 4 借方 -2 -10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0 贷方 1 6 借方 -2 -1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不进行修订,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08-31/safe/2015/0831/5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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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银行结汇130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69亿美元),售汇15789亿元人民币(等值250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745亿元人民币(等值43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48亿元人民币,售汇1511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07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995亿元人民币,售汇6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32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69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97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28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4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59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249亿元人民币。 201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4795亿元人民币(等值12148亿美元),累计售汇86670亿元人民币(等值1407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1874亿元人民币(等值192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30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11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48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848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3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95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25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672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9467亿元人民币。 2015年8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517亿元人民币(等值2778亿美元),对外付款19754亿元人民币(等值313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238亿元人民币(等值355亿美元)。 2015年1-8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6057亿元人民币(等值2212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35707亿元人民币(等值22058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49亿元人民币(等值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9-17/safe/2015/0917/5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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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7月,银行结汇8654亿元人民币(等值1415亿美元),售汇11310亿元人民币(等值184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655亿元人民币(等值4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434亿元人民币,售汇1017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74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21亿元人民币,售汇113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91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7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95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7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2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902亿元人民币。 201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61752亿元人民币(等值10080亿美元),累计售汇70881亿元人民币(等值1156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9129亿元人民币(等值148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926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602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76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49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8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36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656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174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5182亿元人民币。 2015年7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661亿元人民币(等值2887亿美元),对外付款17791亿元人民币(等值290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29亿元人民币(等值21亿美元)。 2015年1-7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18540亿元人民币(等值1934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1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892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587亿元人民币(等值42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8-18/safe/2015/0818/5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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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看待8月份银行结售汇数据变化? 答:2015年以来,虽然世界经济仍然复苏乏力,但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增多。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在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的大格局下,跨境资金流动短期波动有所加大。 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2745亿元人民币(等值435亿美元)。影响8月份银行结售汇差额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市场主体持汇意愿上升,境内居民个人和企业在境内银行的美元存款增加。二是市场主体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摆布。企业对于前几年负债外币化、资产人民币化的结构进行调整,使得资产、负债中美元、人民币币种更加匹配,减小汇率风险。三是贸易投资活动带来对外支付增加,包括外贸企业加快付汇节奏、积极偿还贸易融资债务,以及旅游和投资收益购汇等季节性因素影响。8月份是我国居民境外旅游、留学消费旺季,也是企业分红购汇的高峰期。 总的来看,近期外汇收支变化主要受经济因素和市场因素主导,并未打破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的格局,这些波动都在可以承受的正常范围内。外汇局将在继续大力便利守法合规市场主体贸易投资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工具,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5-09-17/safe/2015/0917/5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