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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召开汇企非金融企业申报工作对接会,向申报主体财务人员开展培训,详细讲解《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制度》统计范围、统计原则、报表体系,以及各报表具体统计内容、数据获取方式等,并针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2020-07-16/guangxi/2020/0716/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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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副局长王玉冰带领外汇管理部门和货币信贷部门,赴我市党员干部重点联系企业——陕西某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主要围绕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实施开展“清单式”帮扶,助推企业在疫情期间能全面复工复产。 在与重点联系企业交流座谈时,王玉冰副局长全面了解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复工复产情况、市场订单、进出口和人民币结算等情况。在国家一系列帮扶政策出台的背景下,该企业已基本恢复生产经营,虽然由于国外疫情的蔓延,企业出口订单缩减,但国内订单的增加弥补了出口订单的缺失。随后,王玉冰副局长详细询问了企业资金缺口、融资渠道以及目前享受到的政府扶持政策落地情况,对企业全面恢复生产经营,积极应对国外疫情蔓延对外贸的影响,及时调整思路,用增加国内订单来弥补出口订单减少的做法表示了充分肯定。在了解企业目前有融资需求后,外汇管理部门着重向企业介绍了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同时,中国工商银行渭南市分行融资业务负责人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推介“信用贷”融资产品。最后,王玉冰副局长表示,我们要善于从困境中找机遇,虽然这次疫情对涉外企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是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进“六稳”“六保”任务的落实。希望外汇局主动搭建“银企”桥梁,针对企业融资需求,从跨境融资、“信用贷”等多渠道提供融资支持。 下一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主动跟进企业融资进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量身打造精准帮扶方案,扎实做好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 2020-08-10/shaanxi/2020/0810/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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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9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3%,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证券市场双向资金流动保持活跃。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同比增长。2020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同比增长2%。分季度看,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231亿美元,二季度顺差1613亿美元,显示我国经济稳步恢复,复工复产逐月好转。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2020年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765亿美元,同比收窄41%。其中,旅行逆差617亿美元,同比收窄44%,主要是出境旅行受全球疫情影响大幅收缩;运输逆差191亿美元,同比收窄31%,主要受货物贸易进口下降影响。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顺差,证券市场双向资金流动保持活跃。2020年上半年,直接投资顺差187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472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659亿美元,均保持基本稳定。证券市场方面,二季度,境外投资境内证券净流入逾600亿美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显示人民币资产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我国对外证券投资亦保持一定规模。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仍处于平衡区间。当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改革开放继续深化,这些基本面优势为下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平衡提供了有利条件。 2020-08-07/beijing/2020/0807/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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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21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外汇管理支持疫情防控、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管理等。(完) 2020-08-10/shaanxi/2020/0810/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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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六保”“六稳”工作要求,更好发挥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作用,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帮助涉外企业纾困减负。 今年5月份以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利用涉外企业“大走访”活动,联合人行安康中支货币信贷部门,先后赴辖内13家涉外重点企业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存在困难,宣传人民银行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金融政策工具,积极帮助企业对接相关银行,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下一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继续配合做好银行与有融资需求外贸企业的对接工作,并持续跟踪掌握对接效果,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融资支持,确保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惠及更多辖内涉外企业。 2020-08-10/shaanxi/2020/0810/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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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黄大富副局长带队到田林县、西林县和隆林县开展“稳企贷”支持外资外贸企业“一对一”上门走访服务,分别走访了广西伟健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走访,调研组详细了解疫情对企业海外订单的影响以及当前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困境等情况,并向企业宣传解读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等政策,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 2020-07-20/guangxi/2020/0720/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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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辖内金融机构扎实做好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各项工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黄大富副局长带队到中国建设银行百色分行等9家银行开展“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调研。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外汇指定银行“稳企业贷”支持外贸外资企业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黄大富副局长要求各银行要立足大局,担当作为,把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继续加大跨境金融创新,服务好涉外实体经济发展。 2020-07-21/guangxi/2020/0721/1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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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27亿元,支出13288亿元,顺差243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17亿元,支出11239亿元,顺差317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0亿元,支出2049亿元,逆差7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19亿美元,支出1875亿美元,顺差3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34亿美元,支出1586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289亿美元,逆差10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39 344 15727 2219 -13288 -18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78 449 14417 2034 -11239 -1586 2.服务贸易差额 -739 -104 贷方 1310 185 借方 -2049 -289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1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5 6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217 -31 贷方 331 47 借方 -548 -77 2.4旅行差额 -481 -68 贷方 115 16 借方 -595 -84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62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3 6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2 3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3 -27 贷方 45 6 借方 -23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207 29 借方 -174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47 49 借方 -315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18 3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8-03/hubei/2020/0803/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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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0年7月31日) 2020-08-06/hubei/2020/0806/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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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郑卫国副局长带领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党员代表和办公室、国际收支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业务骨干赴厦门自贸片区开展支部共建和业务调研活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林树溪、自贸片区财政金融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和业务骨干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厦门自贸片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的见证下,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和厦门自贸片区财政金融局党支部签订了支部共建协议。2020年,双方将协商建立金融、外汇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机制;共同开展纪律教育月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各式各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等,联合两个支部的力量,共同发挥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稳外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自贸片区信息化展厅和大数据服务中心,郑卫国副局长指出,党建要引领业务,通过支部共建活动要增进双方的沟通交流,分局党员和业务骨干要多思考、勤动脑,充分发挥金融、外汇支持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日前,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便利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办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在支部共建协议签署结束后,我分局人员到位于自贸片区内的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展实地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了解产业园内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发展情况、跨境电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存在的困难和政策诉求。 下阶段,我分局将继续落实总局《通知》精神,主动调研、持续跟踪辖内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辖内跨境电商企业的诉求,推动辖区银行按照《通知》要求申请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业务,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加快推进相关便利化政策在辖区有效落地,支持辖内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 2020-06-18/xiamen/2020/0618/1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