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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3689亿元人民币(等值2328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128亿元人民币(等值10119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2561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9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5570亿元人民币(等值3638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38亿元人民币(等值1058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5591亿元人民币(等值9332亿美元),占40%;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09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0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69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9619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235亿元人民币(等值4728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48193亿元人民币(等值685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85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048亿元人民币(等值285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4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54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25亿元人民币(等值12922亿美元),占5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72864亿元人民币(等值10366亿美元),占4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6%,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6%,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1.9%,债务率为56.3%,偿债率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5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末 2025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5570 3638 短期 148 2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8 2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5422 36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2321 3176 贷款 3101 44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438 1058 短期 3332 474 货币与存款 1528 217 债务证券 1804 25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06 584 SDR分配 3485 4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21 8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5591 9332 短期 49358 7022 货币与存款 26558 3778 债务证券 9533 1356 贷款 12678 180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9 84 长期 16233 2310 货币与存款 4390 625 债务证券 9332 1328 贷款 2453 3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 8 其他部门 45042 6408 短期 35714 5081 货币与存款 721 103 债务证券 773 110 贷款 1318 1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9101 4140 其他债务负债 3800 541 长期 9328 1327 货币与存款 38 5 债务证券 4281 609 贷款 2149 30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18 74 其他债务负债 2342 33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0048 285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845 154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13 286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190 1023 外债总额头寸 163689 2328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3. 自2025年末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数据,健全全口径外债数据修订机制, 最新数据请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3-27/henan/2026/0327/2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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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新乡市涉外收支总额6.84亿美元,同比增长12.13%。其中,服务贸易涉外收支突破1.4亿美元,同比增长183.13%。一串亮眼的数字背后,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乡市分局坚持“分类指导+靶向服务”为外贸企业稳经营、拓市场、防风险保驾护航,推动新乡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努力。 “我们联合相关银行机构党支部开展‘汇银企’调研走访主题党日活动,以组织共建带动业务共进。”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乡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组织活力激发服务动能,聚焦企业境外上市、跨境资金归集、增发股份外汇登记等重点领域,与相关银行机构开展联学联建,组织党员骨干到企业开展专项辅导,把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把发展难题解在一线。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学联建10余次,覆盖企业50余家。在精准走访摸清企业实情基础上,联合银行机构开展“靶向服务”,深入8家重点外贸企业,现场解读外汇政策、协调解决跨境结算、境外投资、汇率避险等问题。今年以来,指导银行机构成功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纾解贸易结算瓶颈,为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解上市过程中外汇业务办理难题等,以点带面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该局还深化“外汇+人行+商务+海关”跨部门协同机制,引导银行机构为企业量身打造跨境融资、结算便利化、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助力企业稳健“出海”。2026年以来,协调帮助新乡市胜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有效应对海外市场冲击,避免了订单违约损失。今年一季度,新乡市跨境电商出口收汇近800万美元,同比增长超27%。同时,该局还通过推动展业改革提升服务质效,引导银行构建“一个核心、三大环节、一套保障”展业框架,推动外汇管理从“重单证审核”向“重风险评估”转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2025年,新乡市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持续扩面,新增试点企业9家,总量达41家,全年便利化贸易收支超5.3亿美元,让“越合规、越便利”成为外贸发展鲜明导向。 在做实外汇便利化的同时,该局引导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稳定外贸经营收益。精准落实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补政策,指导银行落实保证金减免、专项授信额度、点差优惠、期权费减免等惠企措施,通过降本增效激发企业动力。比如,中国银行新乡分行推出区间保、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产品组合,实现无期权费并给予点差让利。2025年,新乡市外汇套保率为24.39%,较2024年增长11个百分点。联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健全“政汇银企”协同宣导机制,破解企业“不会办、不愿办”问题。通过“政策宣讲+产品讲解+案例分享”,举办线上线下活动8场,覆盖企业300余家。编制《新乡市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手册》,明确产品、流程、奖补标准,指导银行组建服务团队“一对一”上门服务。2025年,新乡市新增避险“首办户”78家,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5.74亿美元。 2026-05-07/henan/2026/0507/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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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觉得换汇、汇率这些东西很‘高大上’,离咱们老百姓远着呢!没想到今天逛个市集,就把跨境汇款、外币兑换的疑问全搞懂了!”在河南濮阳濮水小镇游玩的市民张阿姨的这番话,正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汇便利”服务的生动写照。濮阳市分局深挖濮阳“中华龙都、颛顼遗都”的文化根脉,一方面推动外汇便民服务与龙文化、杂技非遗、黄河民俗、濮上畅游深度“牵手”,把专业金融服务搬进烟火市集,把实用外汇知识送到百姓身边;另一方面聚焦涉外企业发展痛点,以精准外汇服务助企纾困。 服务下沉集市,融入烟火民生。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理念,聚焦涉外群体多元化需求,持续延伸外汇服务触角,将便民服务深度嵌入文旅消费场景,全力提升涉外游客游览体验。创新打造“濮水金融服务站”特色服务品牌,在濮上园景区、黄河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开设个人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精准响应外籍来华人员及出境游客的跨境支付、消费提现等多元化需求。同时,依托景区外币代兑机构提供实时牌价与外币现钞兑换服务,让外籍游客无需“折返跑”,轻松实现“说走就走”的便捷旅行。一季度,累计办理个人结售汇7690.65万美元,以实打实的服务成效,切实增强涉外群体的服务获得感与满意度,为濮阳涉外服务优化、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宣教浸润人心,知识惠及大众。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立足濮阳中华龙源、黄河文化深厚底蕴,结合濮阳东北庄杂技、麦秆画等非遗特色,创新开展沉浸式外汇政策合规宣传,在景区打卡点、商圈广场举办“外汇知识游园会”,在民俗展演、赏花巡游等活动现场派送宣传折页,通过有奖猜谜、情景短剧等形式,讲解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合规用汇渠道,拆解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非法案例,实现外汇知识与本土文化深度融合,让外汇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外汇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精准赋能企业,促进外贸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紧扣外贸新动向和行业新变化,以精准化、专业化服务赋能涉外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联合商务局等部门举办全市石油机械行业惠企政策及外贸业务宣讲会,聚焦行业特色拆解跨境结算等实操要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一对一”政策辅导专员制度,深入企业车间一线,通过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把政策温度传递到基层。一季度响应解决涉外企业诉求18条,办理便利化业务1.55亿美元,助力企业吃透政策、用足红利,持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2026-04-28/henan/2026/0428/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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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288亿美元,较2024年末下降155亿美元,降幅0.7%。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有所优化,期限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5.5%,较2024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5%,较2024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1.9%,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6.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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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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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21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857亿美元,降幅为2.5%。 2026年3月,受全球宏观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4-08/henan/2026/0408/2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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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新加坡金管局副行长梁新松。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深化中新金融领域合作、促进投资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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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6-03-27/henan/2026/0327/2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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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396亿元人民币,支出13064亿元人民币,顺差33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186亿元人民币,支出10335亿元人民币,顺差185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10亿元人民币,支出2728亿元人民币,逆差15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27亿美元,支出2074亿美元,顺差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35亿美元,支出1641亿美元,顺差29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2亿美元,支出433亿美元,逆差24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2 53 13,396 2,127 -13,064 -2,07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51 294 12,186 1,935 -10,335 -1,641 2.服务贸易差额 -1,519 -241 贷方 1,210 192 借方 -2,728 -4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3 贷方 80 13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8 1 贷方 23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29 -52 贷方 211 33 借方 -540 -86 2.4旅行差额 -1,207 -192 贷方 232 37 借方 -1,439 -229 2.5建设差额 28 4 贷方 69 11 借方 -4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8 4 借方 -7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3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7 贷方 35 6 借方 -203 -3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168 27 借方 -103 -1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335 53 借方 -26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10 2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5-31/jiangxi/2018/053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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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政策问答(第一期).docx 2018-05-24/jiangxi/2018/0522/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