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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9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86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8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8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3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933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1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48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63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41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154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807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1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41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8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9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67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78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724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9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22亿SDR。(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933 1807 1367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8297 -9543 -72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3 2023 1531 贷方 5 74707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4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66 2496 1889 贷方 8 67019 9364 7084 借方 9 -49153 -6868 -5196 1.A.b 服务 10 -3383 -473 -358 贷方 11 7688 1074 813 借方 12 -11071 -1547 -11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0 29 22 贷方 14 232 32 25 借方 15 -22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7 12 9 贷方 17 236 33 25 借方 18 -148 -21 -16 1.A.b.3 运输 19 -647 -90 -68 贷方 20 2342 327 248 借方 21 -2989 -418 -316 1.A.b.4 旅行 22 -3735 -522 -395 贷方 23 864 121 91 借方 24 -4599 -642 -486 1.A.b.5 建设 25 222 31 23 贷方 26 366 51 39 借方 27 -145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6 -27 -21 贷方 29 11 2 1 借方 30 -207 -29 -22 1.A.b.7 金融服务 31 -3 0 0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79 -11 -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16 -100 -76 贷方 35 99 14 11 借方 36 -816 -114 -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35 89 67 贷方 38 1354 189 143 借方 39 -720 -101 -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8 118 90 贷方 41 2027 283 214 借方 42 -1179 -165 -1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3 -9 -7 贷方 44 51 7 5 借方 45 -114 -16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4 -3 -3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54 -8 -6 1.B 初次收入 49 -1881 -263 -199 贷方 50 5780 807 611 借方 51 -7660 -1070 -810 1.C 二次收入 52 331 46 35 贷方 53 744 104 79 借方 54 -413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2933 -1807 -1367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6 1 1 借方 58 -3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2937 -1807 -136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5110 -2111 -159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65 -120 -9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13 -295 -223 2.2.1.1.1.1 股权 63 -2204 -308 -23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1 13 1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247 175 132 2.2.1.1.2.1 股权 66 1776 248 188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28 -74 -56 2.2.2 储备资产 68 2173 304 23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56 22 1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1990 278 21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5亿美元(折约21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117 4220 3176 贷方 2 294432 41236 31061 借方 3 -264315 -37016 -27886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72 5391 4059 贷方 5 270851 37932 28572 借方 6 -232379 -32541 -24514 1.A.a 货物 7 54812 7679 5782 贷方 8 243421 34091 25679 借方 9 -188609 -26412 -19897 1.A.b 服务 10 -16340 -2288 -1724 贷方 11 27430 3840 2893 借方 12 -43770 -6129 -4617 1.A.b.1 加工服务 13 818 115 86 贷方 14 901 126 95 借方 15 -83 -12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265 37 28 贷方 17 796 111 84 借方 18 -531 -74 -56 1.A.b.3 运输 19 -3971 -556 -419 贷方 20 8039 1126 848 借方 21 -12010 -1682 -1267 1.A.b.4 旅行 22 -15018 -2102 -1584 贷方 23 2842 398 300 借方 24 -17860 -2501 -1884 1.A.b.5 建设 25 601 84 63 贷方 26 1202 168 127 借方 27 -601 -84 -6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59 -120 -90 贷方 29 175 24 18 借方 30 -1033 -145 -109 1.A.b.7 金融服务 31 26 4 3 贷方 32 290 41 31 借方 33 -264 -37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542 -356 -268 贷方 35 724 101 76 借方 36 -3266 -457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68 248 187 贷方 38 4644 650 490 借方 39 -2875 -402 -3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63 415 312 贷方 41 7574 1060 799 借方 42 -4612 -646 -48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82 -40 -30 贷方 44 136 19 14 借方 45 -418 -59 -4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09 -15 -11 贷方 47 108 15 11 借方 48 -217 -30 -23 1.B 初次收入 49 -9412 -1319 -995 贷方 50 20882 2926 2204 借方 51 -30293 -4245 -3199 1.C 二次收入 52 1057 148 111 贷方 53 2700 378 285 借方 54 -1643 -230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1546 -4416 -3322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4 2 1 借方 58 -18 -3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1542 -4415 -33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956 -5038 -379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2005 -1684 -1271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2333 -1728 -1303 2.2.1.1.1.1 股权 63 -9296 -1302 -981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037 -426 -32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27 45 32 2.2.1.1.2.1 股权 66 4177 585 43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850 -540 -407 2.2.2 储备资产 68 4414 623 47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65 9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0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350 614 46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429 196 14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8亿美元(折约64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2-28/jilin/2025/0228/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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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2%,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2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091亿美元,增长7%;进口26412亿美元,增长2%。2024年,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继续优化升级,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货物贸易顺差扩大并推动经常账户顺差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小幅增长。2024年,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10%。境外个人来华和境内个人出境旅行增长较快,带动旅行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61%和27%。生产性服务贸易也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248亿美元,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415亿美元,分别增长29%和9%。 问:2024年我国双向跨境投资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逆差自主平衡,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有序。 一是境内主体合理配置境外资产。经常账户顺差形成资金净流入,从国际收支上看,主要对应于境内主体对外投资的相应增长。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布局加快,带动2024年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增加1302亿美元,对外股票和债券投资也有所增长,对外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4年,在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908亿美元,其中四季度流入规模较前三个季度明显增长。考虑到境外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境内融资便利度上升等因素,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倾向于增加本地融资、减少或偿还境外贷款,来华债务性质直接投资呈现阶段性净流出。 当前我国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在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下,经济回暖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巩固,我国国际收支有望继续保持基本平衡态势。 2025-02-28/jilin/2025/0228/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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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2月28日) 2025-02-28/jilin/2025/0228/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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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90亿美元,较2024年12月末上升67亿美元,升幅为0.21%。 2025年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2-21/jilin/2025/0221/2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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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5-02-21/jilin/2025/0221/2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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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42亿元。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1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93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2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77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08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0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76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9252 1287 949 贷方 2 76896 10693 7889 借方 3 -67644 -9406 -6940 1.A 货物和服务 4 12368 1720 1268 贷方 5 69973 9730 7179 借方 6 -57604 -8010 -5911 1.A.a 货物 7 15756 2191 1616 贷方 8 62696 8718 6433 借方 9 -46940 -6527 -4817 1.A.b 服务 10 -3388 -471 -348 贷方 11 7277 1012 747 借方 12 -10664 -1483 -1094 1.B 初次收入 13 -3409 -474 -349 贷方 14 6209 864 637 借方 15 -9618 -1338 -986 1.C 二次收入 16 292 41 30 贷方 17 715 99 73 借方 18 -422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842 -1370 -1008 2.1 资本账户 20 -5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7 -1 -1 2.2 金融账户 23 -9837 -1369 -1007 资产 24 -11567 -1610 -1184 负债 25 1730 241 17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524 -1465 -1078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27 -94 资产 28 -2165 -301 -222 负债 29 1248 174 128 2.2.1.2 证券投资 30 -4043 -562 -415 资产 31 -4644 -646 -477 负债 32 601 83 6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48 -90 -67 资产 34 -549 -76 -56 负债 35 -100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4915 -685 -502 资产 37 -4896 -683 -500 负债 38 -19 -2 -3 2.2.2 储备资产 39 687 96 70 3. 净误差与遗漏 40 590 83 5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4亿美元(折约1465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1126 2941 2209 贷方 2 148926 20731 15534 借方 3 -127801 -17789 -13325 1.A 货物和服务 4 25156 3502 2626 贷方 5 136422 18990 14232 借方 6 -111266 -15488 -11606 1.A.a 货物 7 32803 4567 3425 贷方 8 121960 16977 12722 借方 9 -89157 -12410 -9297 1.A.b 服务 10 -7646 -1064 -800 贷方 11 14462 2013 1510 借方 12 -22109 -3078 -2309 1.B 初次收入 13 -4520 -629 -467 贷方 14 11170 1555 1163 借方 15 -15690 -2184 -1630 1.C 二次收入 16 490 68 51 贷方 17 1335 186 139 借方 18 -845 -118 -8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9936 -2776 -2076 2.1 资本账户 20 -10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14 -2 -1 2.2 金融账户 23 -19926 -2775 -2075 资产 24 -24788 -3452 -2585 负债 25 4863 677 5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847 -3182 -2384 2.2.1.1 直接投资 27 -3348 -466 -354 资产 28 -5637 -785 -591 负债 29 2289 319 237 2.2.1.2 证券投资 30 -8433 -1174 -882 资产 31 -11113 -1547 -1164 负债 32 2680 373 28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83 -165 -123 资产 34 -965 -134 -100 负债 35 -218 -30 -23 2.2.1.4 其他投资 36 -9884 -1377 -1025 资产 37 -9995 -1393 -1039 负债 38 112 16 13 2.2.2 储备资产 39 2922 407 309 3. 净误差与遗漏 40 -1189 -165 -13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92亿美元(折约281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10-31/jilin/2025/1028/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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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持续增加。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推出以“债券通”渠道下托管的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二、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主体包括哪些? 答:《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的方式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购。《公告》起草过程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普遍反映,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加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且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 《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 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 答:统筹开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也是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做市商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具体要求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回购资金收付有何具体管理要求?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具体按照《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5-10-17/jilin/2025/1017/2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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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10-17/jilin/2025/1017/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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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10645亿美元,对外负债7255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809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349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694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3679亿美元,储备资产362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5%、0.2%、21%和3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717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60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51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30%、0.4%和19%。 按SDR计值,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28亿SDR,对外负债52806亿SDR,对外净资产2772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8090 27722 资产 2 110645 80528 1 直接投资 3 33491 24375 1.1 股权 4 29373 21377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118 2997 1.a 金融部门 6 4676 3403 1.1.a 股权 7 4335 315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341 248 1.b 非金融部门 9 28815 20972 1.1.b 股权 10 25037 1822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78 2749 2 证券投资 12 16942 12330 2.1 股权 13 10763 7833 2.2 债券 14 6179 4497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63 191 4 其他投资 16 23679 17233 4.1 其他股权 17 100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5930 4316 4.3 贷款 19 8962 652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40 247 4.5 贸易信贷 21 7224 5258 4.6 其他 22 1123 818 5 储备资产 23 36271 26398 5.1 货币黄金 24 2429 1768 5.2 特别提款权 25 559 407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13 82 5.4 外汇储备 27 33174 24144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5 -4 负债 29 72555 52806 1 直接投资 30 37174 27055 1.1 股权 31 34558 25151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16 1904 1.a 金融部门 33 2155 1568 1.1.a 股权 34 1983 144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2 125 1.b 非金融部门 36 35019 25487 1.1.b 股权 37 32575 2370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44 1779 2 证券投资 39 21607 15726 2.1 股权 40 13810 10051 2.2 债券 41 7797 567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63 191 4 其他投资 43 13511 983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867 3542 4.3 贷款 46 3174 231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316 230 4.5 贸易信贷 48 3821 2781 4.6 其他 49 836 608 4.7 特别提款权 50 49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10-31/jilin/2025/1028/2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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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整体战略部署,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公告〔2025〕第21号 2025-10-17/jilin/2025/1016/2712.html